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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区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的组织和筹备工作;负责常委会组织的调查、视察、执法检查的服务工作;组织起草常委会、主任会的有关文件;负责机关文档、保密、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政治、业务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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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对公、检、法、司、法制、人事、监察等机关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办理来信来访和人民群众的控告、申诉案件;负责做好区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的有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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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人代会、常委会通过的有关经济工作的决议、决定及法律、法规的督查;组织市、区代表对城市经济工作的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完成常委会安排的其他有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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