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州区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监督实施方案》规定,现将我区2021年形成的帮扶项目资产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2022年9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办。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办将按程序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区委区政府办公楼主楼十五楼1618室(甘州区扶贫开发中心)。
联系方式:0936-8256951。
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0日
根据《甘州区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监督实施方案》规定,现将我区2021年形成的帮扶项目资产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2022年9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办。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办将按程序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区委区政府办公楼主楼十五楼1618室(甘州区扶贫开发中心)。
联系方式:0936-8256951。
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