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融媒讯 今年以来,甘州区社保中心为共为1809名亡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亲属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253万元,此举在减轻家庭丧葬费用负担的同时,有效杜绝了享受待遇人员死亡后继续冒领养老金的现象参,使亡故人员家属办理注销手续速度加快,保障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规范运行。
根据甘肃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亡故人员丧葬补助金从2015年1月起给予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标准为中央和省级12个月基础养老金之和,(目前执行标准为1416元/人)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具体的申领方式为:城乡居民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应在死亡的次月提供待遇领取人员死亡证明,以及继承人或受益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向所在乡镇进行申报审核后,报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复核后进行统一拨付。(徐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