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融媒讯 “真没想到,在纪委监委的监督下,我们不该掏的水电费还能退回来,谢谢你们!”近日,甘州区甘浚镇村民李大爷对前来回访的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连连道谢。
事情还得从一次监督检查说起。
前不久,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套取末级渠系水费等突出问题,区纪委监委会同区水务局,对全区水务系统9个水资源保护利用所的末级渠系水费收缴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甘浚水管所某管理站站长李某某耕种的30多亩荒地一直没有缴纳水电费的相关问题线索。
随即,将该问题线索移交驻区水务局纪检监察组,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经核查,李某某系甘浚水管所某管理站站长,负责某村配水、测水、水费收缴和防汛等工作,甘浚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李某安排村委会出纳将本应由李某某承担的2020年至2023年水电费,分摊给了该村四个社群众承担,而李某某利用其配水灌溉的职权便利,也默许由该村将自己应该承担的水电费分摊给了四个社群众承担,加重了群众负担。
对此,区纪委立即对李某某和甘浚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李某进行了立案审查,审查期间李某某主动上缴了应该由本人缴纳的2020年至2023年水电费9923.38元,并督促村上将此笔水电费如数退还给了群众。最终,李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李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村会计胡某和社长郭某予以诫勉谈话。
针对以上问题,区纪委监委用好“1+9”监督贯通机制,坚持监督检查不放松,持续推进水资源领域治理。集中整治以来,开展水资源领域监督检查28场次,发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43个,推动解决43个,发现职能部门问题11个,推动解决11个,推动建立和完善制度5个,治理水资源领域微腐败问题8件1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组织处理7人,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李建林 刘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