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区工商局创新工作方式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稳步推行 |
| 09-10-16 13:23:28 来源: 甘州在线 |
|
|
|
|
【加入收藏】 【设为主页】 |
甘州在线讯(通讯员 陈斌)为规范工商管理部门对查办经济违法案件的自由裁量权,有效防止办案“合法不合理”、办“人情案”和“关系案”等现象的发生,甘州区工商局不断创新工作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促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廉洁办案,确保公平、公正执法,有效提升了工商队伍文明公正的执法形象。
认真梳理,制定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该局对本单位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中带有裁量幅度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行政职权逐一进行梳理归纳汇总,并根据执法实践,将违法行为分为六类不同情况:一是根据当事人违法时间的长短来确定相应等次的处罚;二是根据违法经营额的多少来确定相应等次的处罚;三是根据违法所得的多少来确定相应等次的处罚;四是根据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主观故意来确定相应等次的处罚;五是根据当事人实施该项违法行为次数的多少来确定相应等次的处罚;六是根据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的大小来确定相应等次的处罚。同时充分考虑到违法行为的性质、危害结果、当事人的责任能力、实施违法行为的心理状态及案发后的表现等各种情况和因素,以“三级九档”为主要方式,将梳理出47项行政处罚事项予以合理细化、量化分解为175条具体标准,有效的增强了执法人员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压缩了执法人员随意裁量的弹性空间。
创新方式,促进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日常工作中,该局不断创新工作模式,有效促进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保证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落实。一是规范行政处罚文书使用。一方面是规定所有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在调查终结时,执法人员在调查终结报告中专项说明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照标准中的处罚条款及处罚幅度,说明其违法情节及相关从轻或从重的事实理由。另一方面使用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对当事人说明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依据、从轻或从重情节;二是建立健全案件核审机构。建立了重大案件核审委员会,在工商所、经济检查大队设立了相应的案件核审委员会,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最终认定,通过机构和组织保障,对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最终把关,避免在实施行政处罚行为中一人说了算,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流入形式;三是建立法制员制度。从局机关到基层工商所(队),每个办案单位都有一名法制员,根据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相关程序规定,对案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确保所办案件适用法规正确,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四是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对行政执法个案分别进行每月自查、季度抽查、半年评查、年度考评,进行评查打分,与目标责任制相结合;五是严肃工作纪律。对实施行政处罚不符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照标准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和追究纪律责任等处理。同时,在具体实践过程中,该局积极探索实行行政提示、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约谈、行政调解、案件回访等行政指导手段及时消除违法行为,引导经营者合法、规范经营,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严格把关,切实规范行政执法管理。在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中,严格把好“案件评查”和“案件核审”两个关口,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具体落实起到了监督检查的作用,有效提升了行政处罚案件质量。一是不断强化案件评查。在区属各工商所成立案件评审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建评查队伍,从立案、审批、结案、归档等各个环节制定标准。对评查的案件,评查组通过听取诉求、走访群众、调阅案卷、与原办案人员沟通等形式,依法对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正当、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等方面,公正、公平的对所办案件进行评查考核,形成评查报告。对较大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并作出评审评查决定,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定期组织案件评审组回访当事人,听取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并组织对责任查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查阅文件和档案,确保案件责任落实到位。二是不断强化案件核审。在案件核审过程中严格把好主体、事实、证据、定性、程序“五道关”,对工商所实施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罚款在500元以下的案件由所负责人审批,罚款在500元以上的案件由所案件核审委员会讨论后审批;对分局处罚案件的核审,罚款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案件,经分局重大案件核审委员会讨论审批,填写重大案件审核委员会案件审核记录表,由案件核审委员会成员签名。为树立工商执法的权威,把案件办成“铁案”,该局案件核审做到了“三不审五不批”,即:不审散卷;不审人情案;不审文书不规范的案。没有批准立案的不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程序违法的不批;处罚不当的不批;定性不准的不批。不让质量不高的案件过关,使所办案件件件无错误,诉讼不败诉,有效确保了行政处罚案件顺利结案。
建章立制,建立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长效机制。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该局在全面推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与之相配套的工作制度,确保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红盾信息网就工商行政管理的执法依据、处罚种类、自由裁量权标准等向社会公开;二是行政处罚案件说明理由制度。要求案件经办人在听证报告、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其他处理决定中将处罚裁量的情况进行表述,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从重行政处罚的,必须说明理由;三是工作考核制度。将行政处罚裁量中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体系,要求在进行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考评工作中,特别关注行政处罚中的处罚裁量行为,增加处罚裁量权行使情况的考评,对于不规范行使处罚裁量权情况严重的,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四是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对不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视情节追究过错责任。五是完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与备案制度。成立了案件评审委员会,对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对违法行为的罚款幅度进行审定。今年以来,全局办结涉及无照经营、超范围(方式)经营、产品质量、商标侵权、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案件594起,无一起因裁量权和其他方面的问题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甘州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甘州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甘州在线,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甘州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甘州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甘州在线编辑部
电话:0936--8228138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