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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歌出命案 一审判决凶手死刑歌房赔偿5000元

甘州在线讯

    K歌命案 凶手死缓歌房赔钱

    兰州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决王尧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欢天喜地”KTV赔偿5000元 

    西部商报记者 赵利芳 为您报道  2006年9月24日晚,广场西口“欢天喜地”发生命案,一女子被刺身亡。后警方查出兰州西站一家理发店的老板王尧有重大作案嫌疑。昨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一审判决凶手死缓
    
    庭审中,王尧对基本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辩护律师认为,王尧在醉酒的状态下对石丽实施伤害,没有杀害对方的主观恶性,该案应当定性为故意伤害案而非故意杀人罪。
    
    死者的家属当庭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王尧和案发地欢天喜地KTV共同索赔。王尧当庭悔罪,表示将委托父母代为赔偿。最后,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决王尧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判令其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3万元。

    “欢天喜地”赔死者家属5000元
    
    就死者家属向欢天喜地KTV共同索赔一事,该KTV认为,死者家属向歌厅索赔没有法律依据,昨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欢天喜地”KTV作为娱乐场所,有义务为顾客提供安全保障,应当承担一定补充赔偿责任,最后判定由欢天喜地KTV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5000元。

    案件回放

    2006年9月24日晚,王尧和朋友几人到兰州市城关区某陶吧内饮酒娱乐,至次日凌晨,他们一致表示要到广场西口“欢天喜地”KTV唱歌。临走时,朋友约上了该陶吧的女服务员石丽。
    
    凌晨2时许,朋友一个个都先后离开了,只有石丽还陶醉在歌厅里。王尧送走最后一个朋友后,又返回KTV与石丽继续唱歌,期间,王尧准备起身去洗手间,不料碰到了石丽的胸部,这让石丽大为恼火。为此,两人发生口角,进而厮打了起来。王尧将石丽压倒在地,用啤酒瓶朝石丽的头部、颈部乱打一阵,后用已被打碎的啤酒瓶朝石丽的身体刺了几下,看石丽不动了,有些害怕的王尧便匆匆逃离了歌厅。该KTV服务员发现后,立即追了下去,王尧迅速乘坐一辆出租车逃离。
    
    服务员立即报了警,但石丽已当场死亡。当日,公安机关在王尧的美发店将其抓获。

[稿源:西部商报]
[编辑:柴永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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