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 华
通讯员 杜延安 曹翠萍
近年来,白银市平川区检察院党组始终把检察宣传作为全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拓展宣传空间。检察宣传工作精品迭出,硕果累累,取得了较好成绩。2007年,全院形成调研文章28篇,被省级刊物采用6篇,市级刊物采用10篇。上报信息、简报40篇,被国家级刊物采用1篇,省级刊物采用10篇,市级刊物采用13篇。在全省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有奖征文活动中,检察长王云命撰写的《创新方式纵深推进》获得优秀奖……
一份份荣誉的获得,折射出了该院宣传工作的深入和打造精品工程的信心和勇气。加强检察理论宣传指导检察业务工作
经济社会的发展对检察官队伍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更好地服务社会,给犯罪分子以应有的惩处?如何适应新的形势发展,履行好检察机关的职能?平川区检察院一位负责人说:“面对具体案情,我们要求干警们善于钻研善于总结,做到适用法律准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因为这关系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关系到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为此,该院进一步强化了干警的理论研究,相继发表了一批又一批较具影响力的检察实务研讨文章。
由吴永鹏撰写的《如何做好公诉案件的法庭辩论》一文,从法庭辩论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切入,分析了临场怯战、语言表达力不强、应变能力弱等问题,进而提出了准确预测辩论焦点,把握法庭辩论的前提,准确应用答辩技巧,提升检察队伍素质等解决方案。给公诉人法庭辩论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和技巧,提升了法庭辩论的成功率。由李东国撰写的《试析我区涉农职务犯罪的成因及预防对策》的文章,从当前涉农职务犯罪的特点,多发的主要原因、减少涉农职务犯罪对策等3方面进行了阐述,为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提供了借鉴。
这一篇篇调研文章的发表,使得该院的检察理论宣传工作焕发了新的生机和活力,掀起了检察理论研讨的良好风气,同时又指导检察业务工作向纵深发展,可谓是一举多得。加大检察队伍宣传弘扬先进模范事迹
不久前,记者来到平川区检察院,采访了王云命检察长。这位基层院的检察长,一米八几的个头,戴着一副近视眼镜,人很清秀,看起来像个书生,脸上总是洋溢着质朴、谦和的微笑,一身庄重的检察服,佩带在胸前的检徽熠熠生辉。他向记者娓娓而谈:“我院坚持政治建检、素质强检、从严治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大力加强市检察院提出的学历教育、司法考试、岗位技能、挂职锻炼和综合知识五大培训,司法考试通过率走在全市前列。2006年我院有5名干警参加司法考试,3名通过。2007年我院有7名干警参考,5名通过,通过率比2006年提高了33.9个百分点,绝对数量增加了67%。为了增强干警参加司法考试的积极性,我们还制定了《干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暂行办法》,对通过司法考试的干警一次性奖励3000元。”
该院以司法考试培训为龙头,整体推动全院干警学业务学法律学文化,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做学习型检察干警。去年以来,该院积极开展争创“全省十佳检察官”、“全市十佳办案能手”、“全市十佳检务保障工作者”、“全区十佳检察工作者”争创活动,涌现出了不少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反贪局副局长高兴明就是杰出的代表,他数十年如一日,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自2005年以来,他主办案件13件,其中大要案8件,给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00余万元,为地方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今年元月,高兴明被授予“甘肃省首届十佳检察官”荣誉称号,并记个人一等功。通过对高兴明等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弘扬了主旋律,唱响了正气歌,培育了新风尚,在院内形成了浓厚的学模范、争先进、创优秀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机制拓展宣传空间
检察宣传对于改善检察工作的外部环境,树立检察官的形象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该院为了加强对检察宣传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主管副检察长为组长的思想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院的思想宣传工作;建立了以办公室为主体,以机关各科室为基础的宣传网络,构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宣传机制。
采访中记者发现,平川区检察院把文明执法与对外宣传相结合,把为民执法与树立形象相结合,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宣传检察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提高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度,树立检察官的良好形象。该院充分利用网络媒体这一传媒优势,在省法律服务网等多家网络媒体发稿开展法制宣传。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创建活动和“五五”普法教育。去年以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8次,散发宣传材料17200份,提供法律咨询140人次,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6次,受教育师生7000余人次,开展了“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促进了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我们有理由相信,平川区检察院的宣传工作将会越做越好,做出特色,这柄正义、公平之剑会光芒四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