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记者 马峰)5月24日,省物价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抗震救灾物资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部署进一步加强灾后重建物资价格监测、检查等工作,适时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从5月26日起,陇南、甘南、天水、定西等受灾市州价格主管部门增加报送帐篷、钢材、水泥、玻璃、木材、砖瓦等灾后重建物资市场销售价格,实行每周两报,以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其他市州价格主管部门也要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和预警,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和抗震救灾物资价格变动,一旦发现价格异动,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各受灾市州要在继续对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基础上,适时对帐篷、钢材、水泥、玻璃、木材、砖瓦砂石等灾后重建物资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本地生产的,可实行限价或提价申报;对外地购进的,可实行差价率控制或调价备案。同时要求省内其他地区生产企业直供用于灾区重建的水泥、钢材、玻璃出厂价格不得高于5月12日的价格水平。
加强“12358”价格举报电话值守,24小时畅通,快速处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对性质恶劣的价格违法案件依法从速从严处罚,性质恶劣的予以公开曝光。督促本地生产、销售抗震救灾物资的相关企业加强自律,自觉承担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