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太石镇上咀村有两枚村委会公章,前任文书因故没有上缴,而现任支书却“私刻”公章。公章纠纷在上咀村闹得沸沸扬扬。本报记者接到报料,赶赴甘肃省临洮县太石镇上咀村就公章纠纷进行采访。虚报造林面积中饱私囊
5月中旬,临洮县太石镇上咀村部分村民赶到省会兰州,联名向媒体投诉,上咀村支书安仁康私刻公章,并且私自做主、欺上瞒下,谎报退耕还林,套取国家资产和私卖土地致当地土地流失严重的一系列行为。5月15日,本报记者赴上咀村,了解相关情况。
就虚报植树造林面积一事,村民马德(化名)说,2006年,临洮县林业局给上咀村退耕还林地亩数共计240亩,实际退耕还林面积为181.1亩,在安仁康的授意下,上咀村给上级政府汇报中公然称造林面积达198亩。为套取国家资金,而向上级部门虚报造林面积达58.9亩。
记者找到时任上咀村村文书的马培胜,据马培胜介绍,当时他在担当文书的同时,兼任会计,为了应证群众反映实事的真实性,他拿出了当年“上咀村退耕还林地亩花名册”,记者在该册上发现村民们退耕还林最后的统计数据为198亩。那么虚报会给村上带来什么好处呢?马培胜表示,按照国家为农民每亩160元的补贴计算,从1998年到2006年,共计8年时间,实际套取国家补贴高达75392元,这是一笔不小的资金,而作为当时的财务会计,这笔退耕还林的账根本就没有进村里的财务账,马培胜表示所得资金
安仁康一人独吞。
农民的反映是否属实,记者几次找到上咀村委会,在村委会办公的蔬菜的公司的员工表示,村支书安仁康不在,村委会没有办公人员。不得已,记者赶赴太石镇政府,接待记者的一名何姓副书记联系后告诉记者,安仁康去了兰州,至于到兰州干什么,该副书记表示,可能是做生意。而就农民反映的问题,该副书记表示,确有其事,不过该案已经处理,所扣费用用在了上咀村的基础建设上。其后,记者从农民手中得到一份2007年10月25日太石镇人民政府“关于对上咀村虚报退耕还林面积的处理决定”的文件,决定中说:“对上咀村虚报退耕还林面积做了处理,决定收回马培胜等三户群众的退耕还林面积及林权证,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上咀村党支部、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提出严厉批评,责成上咀村在秋季完成15.4亩的补退任务,将所落实的退耕农户名册报镇林业站备案。”一村两公章是私刻还是授意 一个村竟有两枚相同公章,真是个蹊跷事。据马培胜介绍,因虚报退耕还林地亩数的问题暴露出来以后,只处理了他一人。为此,他要求安仁康公布上任以来的财务收支明细表,这一下惹怒了安仁康。2006年4月份,镇党委没经过村支委全部党员投票选举,把安仁康任命为上咀村副支书。随后,安仁康拉拢村里干部,开了个“黑会”,当即把他给辞了。
因听从安仁康授权,自己经手的所有财务账目不清,马培胜坚持不上缴公章,直至记者采访,马培胜还拿着那枚曾经代表村委会权力的公章说:村里的财务账目有太多的不清楚,随即他反映了许多事例,2006年11月,安仁康做主把上咀村山地荒地全部签给了新兴集团公司,现金未见;2006年12月,安仁康把基本农田卖给了乳品厂,共计8亩地,每亩14000元,账目不清。另外,从2006年到2007年,安仁康6次提高村民提灌水电费,每次提高0.1元,现金不清楚。这些数目不小的账目均关系到了上咀村及村民的利益,正因为有这么多经济账没有搞清楚,马培胜表示,如果不查清楚这些账,他就不缴公章。
就马培胜反映村支书安仁康私刻公章一事,太石镇李学智书记表示,因为前任老文书拒不交出公章,这样影响村上正常公务的办理,于是镇上发文作废了之前村委会公章。至于村财务公开一事,李书记表示还是要找当事人安仁康了解。毁田搞建设 孰轻孰重
另外,村民联名投诉称,从2008年开始,安仁康以建设新农村的名义,强行骗卖、征用基本农田耕地面积约60亩,造成上咀村农民的负担,严重违反国家土地法。据村民马本(化名)介绍,上咀村目前有农户382户,人口1565人,可耕地面积为2206亩,人均1.4亩,所以把土地卖断后,对社员以后的生活造成直接影响。
下午,记者在村民的带领下来到果园、农田环绕的“新农村”建设现场,据村民们介绍,所谓的新农村建筑全部选在了耕地良田中间,为了给新农村让道,他们被迫砍伐了已经挂果产量正丰的果树。
就群众反映的问题,现场督导检查工程进度的太石镇李学智和镇长刘治军表示,他们是为了把山区无法生活的村民迁出来,同时将村上靠悬崖居住的村民移进新建房屋,这也是乡镇县上审批的项目。当记者问是否有新农村建筑项目规划及其施工图时,两位负责人表示,记者没有资格看图。
至于此次征用农村土地面积到底是多少的问题,李书记表示只征用了60户村民居住的大概15亩左右的土地,根本就没有群众反映的60亩土地。当记者表示质疑后,刘镇长马上申明可以现场丈量,而经几位农民丈量的结果是马路南北两块地,分别为13.5亩和26亩。因记者三番五次采访安仁康,都遭到拒绝,遂要求李书记帮忙将其请到投诉现场进行采访。李学智书记联系后,安仁康曾经答应前来,随后告知可以到村委会了解情况,而当记者赶往村委会时,大门紧锁,记者再次联系已经离开的镇长刘治军时,刘镇长要求记者开了县委宣传部的介绍信才可以采访为由予以拒绝。
国土管理法严控耕地转为非耕地
就上咀村将农民耕地出卖,大肆实施建筑一事,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同款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另外,土地管理法还明文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窖、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