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兴业房地产公司与原兰州市百货公司家属楼部分住户因开发用地补偿条件争议而引发的矛盾久拖未决,引起了有关方面的关注。近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走访调查。
在细雨蒙蒙的下午,记者看到将被用来建新楼的兰州市百货公司家属楼显得很是空荡,偶尔有人上下走动,周围杂物堆放,卫生极差,院子里的几间平房已被拆除。在一楼的一间房中,有几个人在焦急地等待着。他们是将要在这里进行开发建设的甘肃兴业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一位姓郭的负责人说,从2004年5月接到政府拆迁通知后,他们就积极动员居民签订协议,已过去了近4年时间,现在仍有近20户居民没有搬出。目前他们正在给居民做思想工作,希望早日签订拆迁协议,以有利于工程的进展,同时给开发商减少经济损失。他说,按原计划这里将建起一座“兴业大厦”,作为公司的标志性建筑,公司对涉及建筑质量的相关指标很重视。考虑到是期房置换,建筑设计方案是以中小套房为主来制定的。当记者问及目前兴业公司遇到的主要问题时,他说,居民提出的现金补偿条件太高而无法满足。据了解,该公司现在的拆迁安置方案主要是:以就地期房产权调换进行安置;“拆一补一”不补旧房与新房的差价;住户旧房产权证未购买公摊面积,期房产权调换时将等面积18%的公摊无偿赠送给拆迁户;超出的建筑面积价款仍以2004年所定的2800元/平方米计算,不涨价;签订拆迁协议后,即发放一年过渡费等等8条细则。
已改名为兰州华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华美公司)的原兰州市百货公司在此次拆迁中扮演什么角色呢?该公司办公室的陈主任说,作为“联建”的单位,华美公司的主要工作是前期协调居民顺利签订协议,把土地过户给兴业公司。当记者问及在2002年后就已经不存在百货公司,但为什么拆迁仍然以其名义进行呢?他解释说,华美公司承接了百货公司的所有权利、义务关系,区别仅仅在于名称上的不同。由于2000年当时的前期审批、立项都是以百货公司的名义进行,所以后来一直沿用后者名称。接着他给记者出示了一份2002年兰州市第一商业局下发的关于百货公司改制的红头文件。
大部分居民已搬走,且有的已近4年在外采取租房住等办法来“过渡”,但有的居民还在继续居住。记者走访了几户未搬的居民。在家属楼院子里,记者遇到刚好骑自行车回来的袁先生,曾是单位司机的他说,辛辛苦苦在百货公司工作了一辈子,到头来就落了这一套房子,现在自己不是拗着不搬,如果是价值相当的货币补偿或者现房异地置换都可以接受,因开发商的拆迁方案中没有货币补偿的方案,自己顾虑以后到底能不能住进新房,开发公司能不能兑现承诺。忧虑之情,溢于言表。随后,记者采访了住户李先生。他说,自己上有老下有小,又没有工作,既然多数人都已经搬了,如果能照顾一下,例如多分一点住房面积等,也是可以接受的。在293号104室居住的是已年逾八十的王老先生,上世纪50年代百货公司刚成立时他就是百货公司的职工了,他给记者说,这次拆迁的事情,百货公司是事先没有给住户通知而与兴业公司达成土地转让协议的,后来才与居民商谈,为什么事先不讲清楚?许多人觉得难以接受。同时也是对房产公司的承诺持怀疑态度,觉得不够放心。据了解,剩余的没有搬走的几乎都是家庭条件比较差的。看来开发商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了,居民家庭情况各不相同,配合的程度也就会不一样了。
兰州市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办公室(以下称拆迁办)动迁科的罗科长说,目前拆迁问题也是相对较为复杂的社会难题,华美公司作为拆迁人是经过政府审批的,并于2004年5月由兰州市拆迁办发给拆迁许可证,4年来,拆迁证一直是延续补发,现在为每半年补发一次。由于当初是审批给兰州市百货公司的,所以一直沿用该名称,审批程序没有问题。当记者问及百货公司2002年就被注销一事时,他说,华美公司是百货公司改制而来的,相应地承接了后者的所有义务。拆迁开始时,拆迁办曾组织住户居民协调相关搬迁事宜,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取得很好效果,使得当时部分居民顺利签订了拆迁协议。关于拆迁补偿方案,目前兰州市主要采用货币补偿和期房补偿两种,具体事项可由开发商与搬迁户协商。
一方急待用地,一方坚持不搬。城关区维稳办的高主任说,由于此次拆迁涉及居民相对较多,区维稳办及时把涉及社会稳定状况的因素报告上级维稳办,同时也在关注土地协议签订的进程。希望拆迁工作顺利进行而不引发矛盾和冲突,确保社会平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