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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保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反腐倡廉建设基本要求的客观需要。近年来,甘州区对症下药,着力构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一、认识升位,奠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思想基础
党的反腐败斗争的长期实践雄辩地证明,制度性缺陷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复发的深层次原因。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核心在于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达到治本的目的,关键靠制度,因为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立足于预防治本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住管人、管钱、管物等关键岗位、关键部位,从源头上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只有把群众反映的工程建设、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突出问题作为制度建设的抓手,在对症下药、动真碰硬上下功夫,花力气,建立切实可行的制度,才能有效解决现实问题,从制度上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达到制度反腐的目的。
二、目标定位,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实效
将行得通、用得上、管得住作为制度建设的目标定位,着力构建科学系统、符合实际、运行规范的制度体系,有效地发挥制度建设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作用。
一是突出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坚持把必要、管用,做得到、行得通,能够解决问题作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立足点,针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了“五条禁令,六项注意”,针对工作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
二是突出制度建设的操作性。为解决部分党员干部责任意识不强、自由裁量权过大、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制定了《甘州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处理办法》,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不遵守纪律、工作效率低下等4大类15种不作为行为和滥用职权、不依法行政、不廉洁从政等5大类16种乱作为行为作出了明确界定,根据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具体表现,在处理方式上视其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降低年度考核等次、调整工作岗位、免职、辞退等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先后对7名干部进行了处理,有效遏制了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发生。
三是突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坚持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制定了28种工作任务不同、责任内容不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严格落实责任制“五项制度”的同时,相继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制度》、《廉政保证金实施办法》等配套制度,因时而变,与时俱进,使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更加系统有力。
三、机制到位,保障反腐倡廉制度有效执行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针对我区反腐倡廉工作实际,在制度建设的过程中,我们积极探索制度执行和落实的有效途径,形成了制度执行的“四项机制”。
一是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将宣传制度与制度文化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融为一体,在开展经常性教育的同时,注重创新教育形式,逐步形成了教育经常化、内容主题化、形式多样化、对象层次化、效果渗透化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格局,营造了浓厚的制度文化氛围。
二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掌握制度执行情况,推动各项制度落到实处。重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通过代表、委员的调研、质询、视察、提案答复等形式,监督制度执行和重点工作落实;加强群众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加强舆论监督,积极树立、宣传制度执行的好典型、好经验,曝光违反制度的行为和现象。
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对各部门贯彻落实制度的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对排名后三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效能监察等综合处理,并将测评结果纳入责任制考核范畴,对单位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降低年度考核等次,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连续两次排名后三位的单位领导班子进行组织调整和治庸问责,确保了制度的有效执行。
四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去年以来,立案查处违纪案件26件29人,其中开除党籍、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的干部共7人;因落实制度不到位,诫勉谈话25人次,发放“红、黄、蓝”三色廉政招呼卡12张,共有6个领导班子28名干部降低了年度考核等次,促进了制度规定的有效贯彻执行。(作者:甘州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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