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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力支持市场主体复工复产25条措施
2022-12-23 11:37:27 编辑:王睿 责任编辑:王睿 审核:李晓霞 来源: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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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力支持市场主体复工复产25条措施

为全力支持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健康发展,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结合市场监管职能,提出如下措施。

1.开展“千企万商纾困行,护航企业大发展”行动。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主动将“千企万商纾困行”和“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精神延伸到日常服务中,深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送信息上门,积极帮助市场主体解决复工复产面临的实际困难。

2.推行全程网办“零见面”。充分发挥“甘肃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全程无纸化登记系统”、“个体工商户‘秒批’系统”作用,全面推行“全程网办,邮寄到家”,方便各类市场主体办理业务。通过电话,互联网等方式,随时解答市场主体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指导完善申报材料,帮助市场主体顺利办理业务。

3.优化市场主体准入。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现企业开办全程压减至1个环节,市场主体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结。允许具备条件的托管机构的住所(经营场所),作为多个市场主体的注册地址办理注册登记,并由该托管机构提供住所托管服务的,实行集群注册,进一步释放场地资源,降低创业门槛和经营成本,破解企业发展初期的瓶颈。

4.延长行政许可期限。允许受疫情影响的市场主体申请延期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对已到期或将到期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食品小作坊许可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允许延期2个月。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含气瓶充装单位)许可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有效期届满不足6个月的,市场主体可向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许可证延期,延期不超过1年。对未能按时办理换证导致许可证过期的,证书有效期可顺延至2023年3月1日。

5.延长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计量检定期限。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申请办理检验检测、法定计量机构资质复查换证的机构和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检定的强检计量器具,市场监管部门在履行行政检查时,暂时视同有效,有效期顺延至2023年3月1日。

6.延长健康证明有效期限。受疫情影响,食品、药品从业人员所持有的健康证明有效期届满的,市场监管部门在履行行政检查时,暂时视同有效,相关从业人员在90天内及时前往相关机构换领新证。

7.取消部分许可事项的现场审查。加快发证换证效率,对散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延续换证、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企业做出承诺,免现场核查直接发证。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换证符合相关要求,指导采取自我声明免除鉴定评审直接换证。对气瓶充装单位的年度监督检查,采取书面线上审查,减少现场核查。

8.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加大电子营业执照宣传力度,让企业充分认识和了解电子营业执照,主动下载和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提高电子营业执照的社会认可度。实现市场监管行政许可审批系统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系统等平台的互联互通,在办理许可审核、现场核查、材料归档等需要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环节,市场主体无需提供电子版或纸质版营业执照。

9.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建立个体工商户联系点,实时掌握个体工商户发展动态,开展调查分析,准确掌握生产经营状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归集各类支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建立健全政策直达机制,实施精准帮扶。

10.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引进卓越绩效模式和先进管理方法,支持优势产业、重点企业开展先进技术标准的研制,将技术专利及时转化为先进标准。引导中小微企业开展质量品牌创建活动,加大政府“质量奖”推荐评选力度,加强质量品牌培育、示范、推广,加大对品牌的保护力度,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为企业发挥独立自主的品牌建设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11.全面推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积极协调检测机构,综合运用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要素资源,在检验检测、技术标准、质量认证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一揽子服务措施。2023年3月1日前减半收取餐饮企业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食品检验检测费用,帮助企业降成本减负担,加快复工复产。

12.开展中小微企业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主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产品质量技术帮扶,准确把握中小微企业所需所急,围绕质量管控能力差、质量意识不强等制约或影响企业发展的质量短板,有针对性地提供管理、技术、法规等服务,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质量发展的难点痛点。

13.落实创新激励政策。深入贯彻《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甘肃省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办法》、《甘州区强科技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5 年)》等规范性文件,对本年度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获得首件授权发明专利企业、当年获得国家正式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甘肃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甘肃省专利奖等知识产权奖补按规定给予奖励补助。

14.拓宽知识产权质押渠道。主动对接企业融资需求,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咨询指导,引导银行与投资机构开展投贷联动,积极探索专利许可收益权质押融资等新模式,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者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申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利息补贴。

15.开展知识产权保险费限额补贴。加大知识产权保险宣传引导力度,有力提高市场主体经济补偿与风险防范能力,降低知识产权维权成本。积极协调省市场监管局及相关单位加大对知识产权保险费补贴力度,对参加知识产权保险的科技型企业,前3年依次按80%、60%、40%的标准对保费进行资助。

16.促进网络交易发展。支持、鼓励实体企业与大型电商平台企业对接,拓展线上销售渠道。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利用电商、外卖平台等渠道资源,推广“线上下单、线下配送”服务模式,全力满足消费者对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的需求。强化网络交易行为日常监测和违法案件线索排查,切实维护网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7.深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线上办理。指导企业通过登录甘肃省特种设备企业服务管理系统,实现线上办理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使用登记、申请检验、设备管理等业务。企业用户通过登录网址:https://118.180.24.116:8066/scdent登录系统,也可通过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上办事”栏“甘肃省特种设备企业服务管理”链接进入系统。

18.开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服务保障“绿色通道”。督促指导重点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做好疫情期间停用特种设备重新启用前的安全性能检查确认及问题隐患自查自纠,靠前服务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积极协调相关机构加快完成检验即将到期特种设备,有效畅通特种设备检验服务保障“绿色通道”。

19.加强重点项目特种设备支撑。对含有特种设备的重大项目、事项、惠民工程等,加强实地调研,研究制定务实管用措施,开展事前、事中、事后指导服务,确保特种设备快速合法合规安装、使用,切实保障项目工程实施。

20.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聚焦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交通物流、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金融领域的收费情况,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涉企违规收费行为查处力度,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

21.强化公平竞争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和原辅材料乱涨价等扰乱生产生活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企业生产所需材料价格稳定,切实减轻复工复产成本。

22.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涉企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严格审慎的原则,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甘肃省市场监管违法行为“两轻一免”清单》中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或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决定;对被处以罚款但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依法慎用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尽量减少行政执法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23.全面推进柔性执法。在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日常巡查等监管执法活动中,综合运用行政指导方式,通过采取政策指导、行政建议、规劝提醒、走访约谈、说服教育、服务帮扶等措施,教育、引导和促进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符合不予行政处罚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以柔性执法手段代替行政处罚,采取警示、告诫、责令改正等措施,督促当事人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

24.审慎异常名录管理。对受疫情影响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暂时无法取得联系但通过登记注册预留的电话等方式可联系的企业,暂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市场主体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较低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信息,三个月公示期满后及时办理信用修复。对受疫情影响未按《企业信息公示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2021年度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在2022年12月31日前补报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免于处罚。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信用修复的当事人,可采取容缺预审、网上申办等方式,先行予以信用修复。

25.畅通投诉举报受理渠道。进一步畅通企业群众诉求渠道,依托12315和12345投诉举报平台,密切关注企业复工复产动态情况,简化投诉举报流程,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实际问题。加大对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线索转立案力度,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4日

主管单位:中共甘州区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甘州区融媒体中心 甘州区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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