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1.小微企业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小微企业在申请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新招用员工为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且贷款期内未达到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3.小微企业申请人(包括法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小微企业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小微企业申请人应无征信不良记录及涉诉案件。
二、贷款额度、期限及担保方式
1.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为400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还款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2.小微企业担保方式为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
三、贷款利率及贴息
1.利率: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LPR+150BP。例如:LPR为3%,贷款利率为3%+1.5%=4.5%。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贴息: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其余部分由小微企业承担。
四、办理地址
地址:甘州区滨河新区政务大厅3楼5号厅2号窗口
电话:0936-8861991 0936-8861997
